碳中和到底需要多少光伏?
- 编辑:家贫如洗网 - 67碳中和到底需要多少光伏?
恢复供电的第一时间,附近的村民们都簇拥着上来对抢修人员的敬业精神连连称赞。
随着数字新基建的发展,以及大云物移智链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网将向具有更高智能化和互动化水平、更强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能力的能源互联网方向升级。此外,资金调控平台还面向政府机构、电力企业同行等进行展示,有利于彰显公司特色的资金管理、集约化的财务管理和先进的企业管理形象。
未来,远光软件将持续关注电力企业数字化改革进程,助力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共建能源互联网。平台的实时全景监测功能,可对公司存量资金、流量资金和增量资金等进行全景监测,动态展示资金集中归集、资金运作效率效益、资金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全景画像,实现资金业务有效监控和调度,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安全管控、提升资金运作效率效益。该产品基于远光软件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处理平台、数据中台等技术平台,融入远光软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风控体系等关键业务,打造资金主题分析、资金风险监控两大核心能力,将资金业务关键指标通过移动端实时、可视化展现,以解决集团企业经营分析(财务资金域)不够高效、风险识别不够及时等企业资金管理困扰。远光软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光伏结算系统,通过在光伏结算的申请、计量、采集环节及电费计算环节引入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将电价标准、业主信息、电量数据等信息上链,在多主体间进行数据共享,消除数据交叉核对等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光伏结算随着国家分布式发电补助政策的推广落实,分布式发电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分布式光伏结算及实物票据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艰巨,因此迫切需要一套具有批量交收、智能查验、减轻人力的解决方案。
此次荣获多项优秀解决方案,是对远光软件产品技术创新和应用价值的认可。作为深耕能源行业管理信息化领域30余年的科技企业,远光软件在能源企业数字化管理、能源产业链管理、区域能源管理、电力市场及交易、综合能源服务、能源大数据管理等领域有完善的布局和长期的行业服务经验,形成了很多优秀解决方案,助力能源互联网建设。2019年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10%。
2020年7月,深圳供电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联合研发了的转供电电价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上线试运行,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转供电价格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查询和监督,对转供电价形成了风险预警+分级监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的社会共治型、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转供电主体擅自加价行为屡禁不止。2019年电价再降低10%,则是从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中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几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屡次提及降电价。
截至2020年12月,已对73个涉嫌不合理加价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核实,查实率超过98%。若剥离电费,转供电主体与商户单独另签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协议,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这部分费用更难以监管。
转供电环节的内部配电系统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经营者投资建设,且转供区域往往内部物理空间改造频繁、终端企业(租户)不拥有产权,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多不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全国约有几十万转供电主体,为几千万终端用户提供着供电服务。转供电主体之所以敢擅自加价截留红利、多级转供抬高电价谋取利益,与违法成本低、监督举报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在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过程中,主要是从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中挖掘潜力
全国约有几十万转供电主体,为几千万终端用户提供着供电服务。而且面临很多困难,毕竟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约定电费收缴标准,重签合同有悖于契约精神,而且商户也存在抗拒心理,难以接受共用设施和损耗以服务费或物业费的名目收取。转供电环节的内部配电系统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经营者投资建设,且转供区域往往内部物理空间改造频繁、终端企业(租户)不拥有产权,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多不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多数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之间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作为承租方的中小微企业处于弱势一方,并没有太大议价权,如果得罪房东被拉闸限电,带来的损失更大,被加收电费成了行业潜规则,大多终端用户在权衡利弊后选择接受现实。
然而,这个电价红包或许根本没有落到终端用户的口袋。2019年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10%。
截至2020年12月,已对73个涉嫌不合理加价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核实,查实率超过98%。2020年11月,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对各地商业综合体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青海等11地降低电价政策红利未能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一些转供电主体存在擅自加价截留红利、多级转供抬高电价等不合规、不合理加价现象,有的转供电主体擅自加价幅度甚至高达150%。
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自2018年开始,我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连降三年,分别降低10%、10%、5%,大部分市场主体都享受到了降电价红利,但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主体本应享受的红利被转供电主体截留。转供电主体之所以敢擅自加价截留红利、多级转供抬高电价谋取利益,与违法成本低、监督举报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国家连续三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但由于某些转供电主体作为中间商进行截留,电价红利并没有传导到终端用户,让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受阻于最后一公里,难以更好发挥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的作用。2015年,提出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他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
直供电改造难度较大,一个通信站点改造成本少则约10万元多则15万元,况且多数转供电主体根本不同意改造。也就是说,如果终端用户的电费不是直接交给供电公司,而是交给转供电主体,那就是转供电。
借助转供电费码,截至2020年10月,浙江省已立案查处转供电价格违法行为223起,罚款689.1万元。终端用户可以一键举报,系统会自动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对红码、黄码所对应的转供电主体及时上门核查和抽查,针对性开展提醒告诫,监督执行优惠政策,并要求违规的转供电主体限期整改清退。
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转供电主体擅自加价行为屡禁不止。直到2020年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依托网上国网APP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申报平台,设计开发转供电费码,用大数据技术探索形成以转供电费码为基本手段的转供电价格监管新模式,形成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案件查处的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监管。
为了转供电环节降价,国家发改委只能要求供电公司主动出击,联系媒体广泛宣传,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告知、督促、查处和曝光促进落实。2020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简单说就是电价再降5%。作为工商业用户的一项重要生产要素,电价降低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效果明显。在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过程中,主要是从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中挖掘潜力。
可见,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正不遗余力降电价。无法做到一户一表,监管难以到位,让转供电主体的违法行为始终有空子可钻。
作为电价二道贩子,庞大的写字楼物业等转供电主体,将成为今年降电价割肉核心对象。调研反映,地方供电公司在政策传导到转供电主体是到位的,所有调研的转供主体均反映收到了供电公司送达的政策公告,知晓了政府部门宣传的降低电价政策规定,也知道自己的电费降低了,但再向终端客户的政策传导效果不一,部分转供电主体收到政策通知后未执行降价,甚至认为可由他们自行定价。
2020年7月,深圳供电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联合研发了的转供电电价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上线试运行,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转供电价格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查询和监督,对转供电价形成了风险预警+分级监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的社会共治型、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以北京市为例,平台将当月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30%(加价风险高)、10%-30%之间(加价风险中等)、<10%及以下(加价风险低)三种情况,分别自动生成红、黄、绿三色转供电费码,实行价格违规风险提示。
2016年提出降低企业交易、物流、财务、用能等成本。若剥离电费,转供电主体与商户单独另签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协议,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这部分费用更难以监管。有地方商户向媒体反映,三年来电费不仅从来没有降过价,甚至与同一条街上别的商户相比,电费加价一倍多。所谓转供电,指的是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那么,从2020年至今一直持续的电费再降5%,或许就要从转供电主体身上寻找空间了。2018年直接提出具体目标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2019年电价再降低10%,则是从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中着力。此外,也有因信息不对称,终端用户对优惠电价政策所知有限,从而被转供电主体蒙骗。
目前,转供电费码已在国网区域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其实,早在2018年第一批降电价措施落地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曾专门调研全国转供电环节降低电价情况。